工作职能

时间:2017-09-27 16:05    来源: 岳阳市政协    点击:

(一)制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三)依照规定,组织征集提案;

   (四)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五)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六)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反映重要意见、建议;

   (七)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做好民主评议提案相关工作;

   (八)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逐步推动提案工作公开化;

   (九)组织提案工作学习研讨,开展提案工作理论研究;

   (十)会同市政协办公室加强与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十一)加强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市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界别的联系与协作;

   (十二)接受上级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和交流;

   (十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