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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召开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2月19日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www.yyszx.gov.cn 2011-12-20 13:39:00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元月上旬在岳阳市区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岳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岳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岳阳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工作报告;

 

(四)选举;

 

(五)审议通过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他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