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五种机制,更好地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
吴钢良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保证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更好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如何实现这个“更好”呢?笔者认为,应注重建立和完善以下五种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党委统筹政协工作的互动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政协每届起届和每年度召开政协委员全体会议前,党委全会或常委会应听取同级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对下届政协工作或本年度政协工作提出意见,统筹安排。各级党委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应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的内容或相关活动。各级政协的重大调研、视察活动,要与党委、人大、政府的调研课题各有侧重。要将同级政协常委会的调研课题纳入市委的统一安排,共同做好从课题立项、开展调研到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党委在每年年初听取同级政协工作汇报时,应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一年重点解决一到两个突出问题。将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体会议时间,提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天开幕,以便于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在政协委员全体会议期间参加讨论,共商国事。各级政协每季度召开常委会议时,同级党委、政府应派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或进行政治协商,或通报情况,或听取意见,研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及其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时,应邀请同级政协和有关办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以便在相关文件和法规中体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有关精神,安排相应的程序和环节。各级党委负责同志到本行政区域检查指导工作,一年至少应安排一次检查指导下级党委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的情况,召开下级民主党派负责人、政协常委或委员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党委全会、党委全会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应报告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情况,报告党委常委会、党委全会成员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支持人民政协认真履行职能的创新机制。笔者思考,重点从四个方面着手:①党委、政府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协商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要制定《关于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规定》,或《政治协商规程》,或《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实施办法》。就政治协商的总体要求、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协商的保障和考核作出具体规定。目前江西省委、广东省委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协商时,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政协要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党委在制定和修订地方党委常委议事规则、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政府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条例、党委组织生活会规定等法规时,应把政治协商的有关内容和规定予以明确,规定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是必经程序,不能只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有关文件中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而要在指导党和国家的权力运行过程的文件法规中,真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并坚决贯彻落实。②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接受政协委员评议视察的监督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切实畅通政协委员表达意愿和党委、政府接受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渠道。在预先通知的基础上,在每年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上,印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征求意见表和《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人民团体机关及其领导班子“一把手”民主评议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测评,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由人大、政协办公室综合后,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部门应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对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同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整改情况,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意见和不称职票较多的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人民团体机关及其一把手,上级或同级组织部门应分别组织力量进行专门考察,如情况属实,除责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外,还应对其班子进行组织调整。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可根据情况,约请同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其部门单位、人民团体的一把手向人大、政协常委会述职,并当面回答有关问题。广东省徐闻县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对县政府组成部门的考评投票。计票结果出来前,很多考评对象都在自查平时工作是否真的称职,都在心底衡量自己究竟能否过关。人大考评出意见,县委出结果。到目前为止,经过考核,徐闻县已有14名不称职官员被免职。他们还计划对所有副县长进行考评。③政协提案、建议案办理结果的公示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政协的提案、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及时给予答复。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建议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郑重形式,是政协组织委员通过专题调研,充分证论,由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建议案与提案相比涉及的内容更重要,形式更庄重。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协提出的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的综合性情况在下一年度的政协委员全体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在党报和其他媒体上公布。上级党委、政府应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办理政协建议案的情况,在党内、政府系统予以通报。目前一些地方办理提案,作为个案办得多,如何举一反三,推动全盘工作还做得不够。同级党委应责成同级政协将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按党政领导的分工综合整理,然后送党政领导同志,以作为他们指导工作、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重要参考,以便他们在研究、部署各个部门的工作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结合自己的分工一年办好一至两件提案。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从政协委员的提案中选择一至两件,自己领衔带头办理,深入实际现场办,以此推动各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地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同级和下一级政协每年要从提出的建议案、提案中推荐部分优秀建议案、提案,然后由同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和政协办公室组织有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进行筛选,评出优秀建议案、提案,并在媒体上予以报道。④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畅通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既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邀请政协组织特别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负责人、各界别的知名人士,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通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办好参政议政或社情民意内参;将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汇总送党委、政府参阅。政协委员可以对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指名道姓提出批评建议。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定期召开有政协正副主席、相关政协常委、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任职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议政会。支持政协委员在乡镇、社区设立政协委员工作室,接待来信来访,收集社情民意。
(三)建立和完善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参与干部选任考评、培养交流的激励机制。中央强调,各级人民政协组织的干部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统筹政协领导班子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年富力强、热心和熟悉政协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政协领导班子中去。要关心政协干部成长和进步,把政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政协组织和党委、政府之间的干部交流,充分调动政协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悉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在配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时,要统筹安排,真正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年富力强、热爱和熟悉政协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政协领导班子中去。决不能把党政班子中政治上不坚定、作风不好、年龄偏大、群众举报不断的干部、带病转岗提拔到政协班子中任职。在换届、届中调整时,要首先由政协常委差额推荐政协班子人选,凡票数没有达到60%以上的,不能作为政协班子人选。现在人大政协换届时,推荐几套班子人选时组织部门在通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退线老同志、上一届退休的班子成员参加的基础上,除通知党委、政府及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人参加推荐外,人大常委、政协常委、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都应参加推荐会和考察谈话。应该明确在配备政协班子人选时,除从党委、政府部门,县市区委书记中安排合适人选外,还应考虑从政协机关选拔合适人选进政协领导班子。由于政协组织本身级别高、干部人数相对较少,政协干部在政协机关的成长和进步相对党政机关还要好一些,反正“多年媳妇熬成婆”。关键是要推进政协组织和党委、政府之间的干部交流。不能干部一进政协机关就流不动,几十年原地不动,一直干到退休。政协机关有很多干部是20多岁进政协机关,一直干到在政协机关退休。各级党委要从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着手,把同级人大、政协作为培养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科学决策、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大学校。对本级班子后备干部既注意选拔到下一级党政领导岗位上工作,还要注重派到人大、政协机关锻炼,在实际工作中了解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参与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熟悉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在配备同级党政班子时,注意从人大、政协同级干部中选拔干部交流任职。在选拔下一级别干部担任上一级别领导职务时,可以考虑先安排到人大政协工作一段时间。政协委员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要着力健全从政协委员中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激励机制。在配备上一级领导班子时,对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并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政协委员应予以重用。在选拔使用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时,应注重从政协委员特别是政协常委中挑选。
(四)建立和完善重视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的考核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努力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近几年来,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中央组织部出台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后,在推动各级党政班子,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中央还就各省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指标进行考核,并在媒体上公布后,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级党委要重视民主政治建设。中央有关部门应就各级党委重视、支持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作用的考核内容和办法制定出具体办法。可以考虑将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关工作(包括人大、政协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出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要将各级党委重视支持人民政协工作,更好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情况,列入中央、省委巡视组巡视省、市(地)、县党委、政府工作的内容。要总结推介一批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工作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着力培养选就大批德才兼备、具有民主精神、尊重民主权、善于发扬民主的党政领导人才。重视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发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要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进行基本政治制度、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培训力度。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情况,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和完善“一安排”、“两发挥”的领导机制。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善于通过人民政协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不是同级党委常委的地方政协党员主席或党组书记,可请他们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要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落实中央的有关精神,笔者建议建立和完善“一安排”、“两发挥”的领导机制。关于“一安排”,就是要安排政协主席进党委常委。从我省的情况来看,目前,各级政协主席一般是从党委副书记、常委或政府副市长转到政协担任主席的。这些领导同志在党政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既了解和熟悉党政工作,又了解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和职能,服从组织安排,尽心尽力工作,对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有利于人民政协工作,建议安排各级政协主席进同级党委常委。其理由有三条。一是从党委和政协的地位来看。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一个地方,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是同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治组织的领导核心。而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其组织的正职只是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这与它的工作性质、工作地位、工作职能是难以适应的。其实,政协机关和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是同一层次的机关,既然党委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大都可以进党委常委,一些省、地、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又由党委书记兼任,那么省、市(地)、县三级政协主席应安排进党委常委。二是从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来看。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它履行职能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政协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就必须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为此,就有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做。如果政协主席进党委常委,组织协调就会更有力度,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就会更有深度,履行职能的成效就会更加明显。三是从政协党组的性质来看。政协党组是党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责任。是中共党员的政协主席不进同级党委常委。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界别就感到自己的工作与党委常委联系就不那么密切,好象还隔那么一段距离似的。安排政协主席进同级党委常委,能使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与党委常委“零距离”接触、“手牵手”调研、“面对面”交谈,从而感到与党的联系更亲密更融洽。关于“两个发挥”,就是要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委要关心支持政协党组工作。要着眼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政协党组要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和政协章程的规定,配合党委有关部门研究换届时有关界别设置、政协委员名额、人选和常务委员人选以及届中委员调整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各级政协党组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全部工作中去,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要重视发挥政协委员中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作用,教育和引导他们增强政治责任感,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能力,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政协章程,继承和发扬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真正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作者系市政协副厅级干部、岳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