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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责

www.yyszx.gov.cn 2009-8-31 10:32:00

 

周和平

 

 

【内容提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始于八届全国政协,此后进入有序发展和不断规范的阶段。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其性质和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其履行职能的客观需要,是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其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的有效形式。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要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注重体现人民政协的特色,突出真实性和时效性。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摆正位置;整合力量,健全网络;完善机制,落实措施。

【关键词】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职责

 

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围绕国家和地区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政协组织的专门渠道,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近些年来,这项工作已经发展成为体现各级政协履行职能最具特色的工作之一,成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提出与发展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始于八届全国政协。当时,从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界别和专委会活动中拓展出一项新的经常性活动,即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199411月,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次主席会议正式提出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自此,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声有色开展起来,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自提出以来,得到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政协参加单位的热烈响应,日益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协的重视,很快在各级政协普遍展开,并得到不断发展和规范。全国政协及其主要参加单位和各级地方政协相继设立了反映社情民意的专门机构,创办了政协内部信息刊物,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19961月,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七次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20016月,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加强和深化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议题,首次在全国政协常委会议上对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研讨,进一步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同年9月,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2002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等制度,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把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第一次写入了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20035月,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六次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改进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政协章程修正案,把反映社情民意载入章程,写入参政议政的表述中。20051月,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06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要求人民政协“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 200712月,全国政协召开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会,随后印发了《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在此期间,各级地方政协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规章制度,推进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二、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党和国家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其性质和主题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由此可见,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协的各项工作、各种活动,都应包含反映社情民意的意义。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是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气顺才能心齐,同心才能协力。要加强团结,必须扩大民主;要发扬民主,必须正视群众的意见。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涵盖各个界别、包容各方面代表人士的组织,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可以多层次、多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可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这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体现,也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有效途径。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其履行职能的客观需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要履行好这三大职能,都离不开反映社情民意。因为,开展政治协商,必须以社情民意为客观依据。政治协商的目的,在于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或执行之中,充分听取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意见。开展协商讨论的过程,实质上是广泛征求社会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及其所代表的各族各界群众意见的过程。掌握的社情民意越丰富,协商的意见就越有价值。实施民主监督,必须以社情民意为重要内容。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要实现“说得对”,就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掌握大量的社情民意,做到作出的批评,所提的建议贴近客观实际,找准主要问题。进行参政议政,也必须以社情民意为基本素材。要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要害处,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中选题,以熔铸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从而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实践证明,做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可以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立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的基础之上,可以使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可以使政治协商更加经常有序,民主监督更加切实有效,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果。李瑞环同志曾经指出:“把反映民意这项工作做好了,政协的优势就能得到发挥,政协今后的工作就会活跃、深入。所以,做好反映社情民意这件事是参政议政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一种有效形式。”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就要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人民群众有许多愿望、呼声、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需要引起党政部门高度重视。政协开展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就是随时听取群众的愿望、呼声、意见和建议,并且把这些愿望、呼声、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使党委、政府更及时更准确地掌握群众的思想脉博和情绪动态,从而帮助党和政府全面掌握实际情况,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党和政府采纳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做出符合民意的决策,就能赢得民心,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同时,符合社情民意的决策,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其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的有效形式。李瑞环同志曾经指出,政协不立法,但可以立言、立论,可以利用政协自身的优势,汇集各方面的反映,把散佚在民间的各方面信息、社会情况和人民意愿汇集起来,通过政协组织系统地向各方面反映,以供分析判断形势、进行有效决策时参考。人民政协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作用不可替代,力量不可低估。首先,人民政协具有鲜明的党派合作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实行平等议事、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在人民政协的讲台上,各种意见都可以申述,各种看法都可以发表,是反映社情民意比较集中的地方。实践证明,通过政协的渠道,确实能够了解其他渠道不易了解到的社会信息,获得别的形式不易反映上来的意见,听到一般途径难以听到的批评。其次,政协委员是由社会各方面推荐产生的,是社会各界的优秀代表,与各族各界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情况,以及由此而诱发的各种情绪和意愿,洞悉敏捷,了解深刻,能够为高层决策机关提供大量滞留于基层、散佚于民间的鲜活情况、意见和建议。再次,政协参政不主政,献策不决策,位置较为超脱,决定了它较少受本部门、本地区利益的局限,敢于讲真话说实话,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建议比较客观,对党政决策更具有参考价值。第四,政协委员中聚集着一批具有深厚专业素养的人才和丰富领导经验的骨干,他们可以结合自身经验和智慧,深入分析研究所在领域的重要问题,提出符合本行业特点、有较强针对性的真知灼见,为党政机关提供有分量、有价值的信息。这是提高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质量的宝贵资源。第五,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各级党政决策机关保持着畅通的联系,政协经各种形式反映的社情民意,能够直接反映到决策部门,渠道比较畅通,并有相关制度作保证。

三、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基本要求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优势密切结合,为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服务,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来说,政协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应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要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原则,也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要把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需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报送信息的出发点、着力点,并以此来确定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信息的实用效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全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就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特别是有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人民群众的反应,深入了解、及时反映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党政工作的难点问题。要想党政之所想,急党政之所急,抓住党委政府的工作难点,尽心尽力,献计献策,努力形成同心协力、合力攻坚的局面。三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群众呼声、意愿,为人民群众代言、立言,是政协工作题中应有之义,也应是我们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点。我们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特别是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上报,真正使政协的社情民意工作贴近现实、贴近民生,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四是社会上的敏感问题。要关注和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发挥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灵活、快捷的特点,及时捕捉和反映那些影响社会团结和谐的潜在问题,提出一些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和政府及早发现、有效化解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第二,要注重体现政协的自身特色。当今社会可谓信息爆炸的社会,党委政府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总量大,政协报送的社情民意只是其中一部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只有突出自身特色,才能体现政协履行职能重要形式的价值,才能在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在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要突出界别性特色。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不同于其他组织的显著特点。政协的每一个界别,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都天然地联系着各自的一部分群众。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要注意突出这种界别性特色,重视反映各个界别群体性的意见以及界别中代表性人物的独到见解,充分反映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他统一战线成员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看法和主张;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一些人数不多但需要引起关注的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 二是要突出深度性特色。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不能停留在反映一般社会情况和人所共知的议论上,要充分挖掘来自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的真知灼见,善于对大量零星、孤立、分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加工提炼,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和倾向,形成有价值、够份量的信息,提出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及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突出咨政性特色。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要具有咨政建言的特色和风采,不仅要反映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出谋划策,要为决策者提供参考的意见。如,提意见、建议,一般不能就事论事,而应该高屋建瓴,有一定的深度;揭露社会弊端,不仅要剖析其成因后果,而且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批评即便是尖锐的批评,也要立足于出主意、献良策,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具有积极的建设性。

第三,要突出真实性和时效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是对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然而对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而言,真实性和时效性又都具有更深刻的内涵。真实是社情民意的生命线。一条不真实的社情民意,不仅不能产生积极作用,甚至还会贻误大事。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要突出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实反映情况。政协委员位置超脱,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真话,报实情,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溢美、不贬损,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对于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力争准确无误。二是“原汁原味”。充分了解和尊重信息反映者的真实意愿,内容上不添加也不掩饰,原原本本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要注重时效性,其原因在于只有让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在第一时间快速反映上去,领导和决策部门才能够把握时机,尽快作出科学决策。古人云:“言当其时,价值千金;言背其时,一文不值。”实践证明,社情民意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快速高效,特别是对那些热点问题、易激化矛盾的苗头性问题,应尽快使领导知晓,以便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人民政协具有信息渠道畅通,下通各界、上达决策部门和各级领导直至中央的优势,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做到收集和报送信息反应灵敏,快捷高效。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    

四、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摆正位置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保证。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事关政协工作全局,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一是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摆在政协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入政协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挂帅抓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领导机制。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经常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落实工作责任,抓好考核检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工作机构、人员队伍和阵地建设。政协组织要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专门机构,设立专职岗位,配备得力干部,专司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与反馈工作。要加强政协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工作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信息组织和采编报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要关心信息工作干部的成长,采取切实措施,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和活动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反映社情民意还必须有适当的载体作阵地支撑。要高度重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阵地建设,认真办好内部刊物,并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创建政协社情民意网站,拓宽政协社情民意反馈渠道。

三是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对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视、支持,从而使党政领导将政协信息作为必看材料,经常批阅政协信息反映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并定期或不定期与委员座谈,及时沟通情况,了解委员的观点和看法。要通过召开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会议、研讨会议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上新水平。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理论研究,为推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作用,宣传这项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努力营造重视和支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力量,健全网络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开展得如何,既取决于政协机关直接从事社情民意信息编报的工作者,更取决于信息提供者。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加强政协机关信息工作者队伍建设,更要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一个全覆盖的、反应快速的反映社情民意网络,扩大信息来源,畅通反映渠道。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主体。离开委员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必须把政协委员直接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主渠道,充分调动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要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为他们反映社情民意提供细致、周到、便利的条件。要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与政协例会、调研、视察、提案、座谈、走访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协委员提供参与社情民意工作的条件,使各项活动都有反映社情民意的内容。广大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保持同本界别群众的联系,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认真履行好义务,把每年至少应提供一条有价值的信息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在各界别中聘请一批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委员担任社情民意信息员,有计划地组织相应的座谈、调研活动,示范和带动政协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并提高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

二是要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政协专委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社情民意工作最初就是结合专委会的工作提出来的。各专委会汇聚了一批经验丰富的领导同志和见解独到的专家学者,具有专业上的优势,是社情民意信息资源的富集区,这些资源要开发利用好。各专委会要主动加强同委员的联系,把日常工作与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贯穿于专委会履行职能的全过程;要积极在专题调研、视察、提案督办等活动中搜集信息,并注重把会议、调研、视察等参政议政的成果转化为信息;要利用委员约谈会、协商会、专题座谈会、委员界别小组活动等形式收集、整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行提炼加工,形成高质量的社情民意。

三是要充分发挥党派、团体、基层政协组织、基层社情民意联系点的作用。党派、团体是人民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各党派团体要充分发挥层次高、视野宽、敏感性强的优势,通过政协向党委政府反映重要意见建议。各基层政协要在做好向同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政协提供带有普遍性、宏观性的信息。目前,有些地方的政协已经在街道或社区建立了委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点。要充分发挥好这些联系点的作用,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协委员和街道(社区)以及广大基层群众三者互动局面,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每个角落,实现无缝覆盖,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

(三)完善机制,落实措施

建章立制是推进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有效保证。经过多年努力,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建立起了基本规范和工作机制,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工作的日益深化,有必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新的要求及时完善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协调统一、高效灵活地运转。

一要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要逐步建立与党政信息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互相通报情况,统筹协调工作。政协机关要主动走访党政部门,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使信息工作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使政协委员所反映的社情民意准确、快捷地反馈到党政领导和部门,党政领导对社情民意的批示和部门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政协组织和有关委员。要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联络与协作,深化各级政协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要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积极性,做好相关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使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始终保持畅通。

二要建立健全策划分析机制。要把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了解党政决策的信息需求,研究信息收集报送的重点选题,制定收集报送计划。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出台或执行之前,在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开展之前,做到超前策划、超前分析、超前部署。对重要信息,要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对有价值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和提炼深化。要坚持信息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的同志,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见解、有深度的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

三要建立健全征集编报机制。要定期下发《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征集参考要目》,加大征集信息的力度;严格信息稿件的登记、选稿、编辑、审批和报送程序;严格信息保密制度,增强信息人员保密意识;加强和改进政协信息的网络化建设,保证信息传递的快捷畅通;对领导审核签发的信息,要及时报送。

四要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要不断完善政协信息工作的跟踪反馈机制,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进入党政决策信息收集、受理和反馈程序。对领导批示的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像政协提案的办理那样,加强跟踪了解和督促办理,促进问题的解决。

五要建立健全评比激励机制。要及时通报信息的采用、处理、批示和落实情况,定期举行总结评比和表彰活动,对优秀信息员和优秀社情民意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广大信息工作者的工作热情。要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情况,列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和政协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依据。

                              (作者系岳阳市政协副秘书长)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平夫主编:《人民政协概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

2、全国政协办公厅编:《政协委员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年版

3、全国政协办公厅编:《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必备》,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年版

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5、《政协章程和政协章程修正案学习读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学习读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全国政协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编:《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