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政协委员、汨罗市政协秘书长李德君反映:在汨罗,每到“双抢”、秋收季节,焚烧稻草的现象随处可见,汨罗城区烟雾笼罩多日,市内主要交通要道能见度降低。不仅在汨罗,在湘阴、平江、岳阳、长沙等周边县市,乃至全国各地农作物产区,在农作物收割季节,都存在乱焚烧秸秆的现象。因为焚烧秸秆导致空气质量下降、雾霾天气增加,引起车祸、飞机无法起降,引发房屋、森林火灾的报道也常见于报端。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管理,但焚烧秸秆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焚烧秸秆难禁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民的生产习惯和生产方式没有改变。随着农村燃料的煤化、气化,对于农民而言,秸秆基本丧失了利用价值,加上对焚烧秸秆带来的污染及危害缺乏充分认识,农民多年来一直采用焚烧这种既简单又经济方式处理秸秆。二是秸秆综合利用率成本较高。粉碎回田、生物发电、生产饲料是当前秸秆综合利用最常见的方式,但因回收利用企业运行成本和农民收集成本相对较高,在没有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的情况下,企业和农民都没有兴趣对秸秆进行加工处理;特别是在南方“双抢”时节,前期作物和后期作物衔接很紧,农民要在半个月之内完成收割、晾晒早稻及插播晚稻,这么短时期内对稻草进行处理成本更大。三是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合力不够,缺乏联动机制,禁止焚烧秸秆的措施大多停留在口头上,难以落实到位。
禁止焚烧秸秆,要做到“堵”、“疏”结合,禁令才能落实得下去,执行得彻底。
“堵”就是要主动宣传焚烧秸秆的害处,查处乱焚烧行为。一是要通过媒体以及基层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焚烧的危害和处理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进一步落实乡镇和村组在农作物收割季节的巡查监管责任,做到巡查全覆盖、常态化;三是将禁止焚烧秸秆的工作纳入各地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四是要对不听劝阻、执意焚烧的人员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监管巡查不力的县(市、区)、乡镇严格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
“疏”就是政府部门要引导、鼓励、支持农民科学合理地利用秸秆。一是提供科学的利用方法。当前秸秆粉碎就地还田是最好的秸秆综合利用办法,要为农民提供秸秆粉碎机,将秸秆机械切碎翻耕还田、覆盖还田,提高土壤供肥能力,减少化肥施用量,使秸秆“肥料化”;在粮食主产区成立生物燃气公司,开发利用秸秆燃气生物质能源,在各乡镇设立若干个秸秆收购点,专门收购废弃秸秆,使秸秆“燃料化”;引进生物饲料厂,利用现代生物技术,通过粉碎、添加其他营业物质进行加工处理,改变秸秆原来的体积和理化特性,增加其适口性和营养,生产动物饲料,提高养殖效益,使秸秆“饲料化”。二是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省政府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增加财政补贴,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各县(市)政府采取农机补贴或免费配送的方式为农民提供秸秆还田机、打捆机,有条件的县(市)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进生物发电厂和饲料厂;省、县两级财政对农民综合回收利用秸秆,采取回收价格补贴和机械作业补贴等办法给予适当利益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