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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建议

时间:2013-11-05 00:00    来源: 岳阳政协网    点击:

岳阳市政协常委、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主任王志龙反映:市县(区)两级法院应积极实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旨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推动阳光司法,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争当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司法公开工作排头兵。

7月3日15时30分,在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通过岳阳法院网现场直播。这是全市法院庭审过程首次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图文直播。这种司法公开的方式,消除了司法的神秘感,拉近了司法与公众距离,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也是坚持人民法院“三个至上”理念,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务实创新的重大举措。

但是与全省比较,我市司法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2012年,全省法院开展庭审网络或视频直播163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开展庭审观摩活动1041场次,上网裁判文书9.21万份。因此,着力推进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把网络直播作为树立司法权威、确立法律信仰和与网民沟通的良好平台,客观真实的把全程庭审活动尽可能客观地呈现在网民面前,十分必要。为此建议:

一、市、县(区)两级法院领导一定要把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精神,做到院长亲自抓,常务副院长具体抓,结合岳阳实际,完善和规范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制定出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实施办法》。?

二、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进行,并事先通知公诉机关、当事人和证人;对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或者证人保护等问题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后再播出。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主要从下列案件中选择:(1)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2)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3)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庭审网络或视频直播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新生事物,要敢闯敢试,加大推行的力度。市中院应向本院各法庭和县(区)两级法院下达庭审网络或视频直播案件任务指标,同时建议组织有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起步早、数量多的河南省、北京市的有关法院。

四、通过庭审网络或视频直播案件,进一步促进两级法院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审判质效,打造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要让上网“旁听”成为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司法活动、监督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严格执行和遵守司法公开的制度和程序,切实防止无序公开和选择性公开,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的统筹规划和配套实施。要通过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各种形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对司法公开的需求,不断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特别要在完善庭审公开、听证公开、审限公开、执行公开的制度和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工作公开的机制,加强司法公开请求权的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全面、完整地公开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各个重要环节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高度重视网络司法问政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在线访谈、论坛、博客、微博、QQ空间、手机短信、语音查询等形式,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和征集民意的方式方法。

七、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努力拓宽和创新联络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方法。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关注的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允许公开审理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代表旁听。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监督员,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