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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万世开太平

时间:2013-06-07 00:00    来源: 岳阳政协网    点击:

一种符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设计,是保证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60年前的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标志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建立。历史证明,这一制度设计和奠定了一种新型政治体制,为新中国的建立、发展乃至后来改革开放事业铺平了道路。今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早已开花结果,牢牢扎根于中国大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面旗帜和一大亮点。而中华民族在这60年间更是实现了由“乱世”到“治世”再迈向“盛世”的三级跳。60年后蓦然回首,人民政协制度的建立可以说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借用宋代大思想家张载的一句名言,叫做“为万世开太平”。

人民政协制度究竟设计了和奠定了一种怎样的新型政治体制呢?我认为主要是如下三点:

一、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

    众所周知,西方的多党制是一种竞争性政党关系,以其互相攻轩、互相倾轧为世人所诟病。而旧中国的政党之争,更演变成兵戈相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世界政党政治中独一无二的创造,是一种崭新的政党制度。这种政党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和谐式相处。和谐式相处的政党关系,既符合中华民族“和为贵”的历史文化传统,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必须团结和联合一切民主的进步的政党的思想。它体现着一种具有中国特点的和谐的政治文明,并示范、实施和促进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政协高举团结和民主的旗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重要作用,着力营造合作、统一、和谐的新型多党合作制氛围,堪称名副其实的“多党合作之家”。

二是高效率运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政治资源浪费少、效率高的优势,容易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民主党派通过界别的形式,在人民政协这个舞台有效地行使了参政议政职能。人民政协还通过开展各项视察调研、民主监督等活动,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参加,充分调动了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三是诤友式监督。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组织中通过各种形式对执政党进行监督,但这种监督,绝不是西方多党制中那种穷追猛打、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政敌型监督,而是诤友式的监督。监督的出发点,是补台,而不是拆台;是帮忙而不是添乱。监督的态度是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肝胆相照。监督的方式,是民主评议、平等沟通和有序表达。中国共产党历来非常重视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鼓励民主党派做中共的诤友、畏友和挚友,努力在统一战线中、在人民政协中创造虚心纳谏、畅所欲言的气氛。

二、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

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协商式民主体现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为基本实现途径。

西方国家普遍采取选举的民主形式,体现在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表决等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在政治实践中却有其固有的缺陷,不能最广泛地代表普通民众的利益,而往往成为少数有钱人的政治游戏以及少数利益集团维护其利益的工具。中国特色的协商式民主的创立和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表现在:

一是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人民政协的协商式民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其主体涵盖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人民政协成立60年来,不断适应社会各方面利益表达的需要,其组成界别已由解放初的17个发展到34个。这使得人民政协能够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使社会各群体中个别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通过协商式民主得到系统综合地反映。

二是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多元性。人民政协协商式民主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政协委员遍布各行各业,与各界群众有着广泛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为各方利益的政治诉求提供了有序的参与平台。同时,协商式民主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可谓协商无死角、监督无无禁区。

三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人民政协协商式民主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60年来,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政治协商是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与延伸。更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协商式民主的作用,使得这一民主形式不断完善,更加真实、有效。

三、一种新型的统一战线模式

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作为一种政治战略和方法,在古今中外可谓屡见不鲜。如我国战国时期的“合纵连横”,就是统一战线的运用范例。人民政协作为一种新型的统一战线模式,不同于古今中外一切统一战线形式,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 

一是具有与时俱进的发展性。60年来,人民政协积极适应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适应社会状况的变化以及统一战线的发展,不断调整自己的界别构成,扩展自己的统一战线领域,与时俱进。从最初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到“革命统一战线”,又到“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再发展到“广泛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现在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是具有囊括一切的代表性。人民政协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其参加单位中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科协、台联等各主要人民团体,

我国56个民族的代表人物,台港澳同胞和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全国政协现有34个界别,政协委员以党派、团体和其他界别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参加政协的委员,又大都是来自各方面的专家,他们参政议政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比较强,因此,这种代表性,又是一种高层次的代表性。

三是具有求同存异的包容性。“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正如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所强调的:“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60年来,人民政协在爱国的前提下,团结社会各个阶层,联合各界社会人士,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使之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民政协尊重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人士的特点,包容统一战线成员在信仰、利益和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政协委员无论来自哪个界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持有什么信仰,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人民政协坚持民主的多数与少数相统一的原则,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既接受支持的、一致的意见,又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从而能够最充分地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界智慧。

四是具有半官半民的灵活性。人民政协是党领导下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统一战线组织,无疑具有官方性。它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写进了《宪法》以及《党章》,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准权力性。另一方面,人民政协组织又不同于党委、人大和政府,既无权力效力,又无法律效力,它不是国家的决策组织、权力机构,也不是执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人民政协这种半官半民的特点使其行使统一战线职能具有巨大的灵活性和开放性。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崭新的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一大创举。当然,毋庸讳言,人民政协制度建立的时间还比较短,其职能的设计和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天,我们纪念人民政协制度建立60周年,抚今追昔,饮水思源,一方面要更加坚定地拥护和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另一方面则应该与时俱进,把这一60年前开创的伟大制度不断完善和推向前进。

(作者系民盟岳阳市委专职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