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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 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11-01 00:00    来源: 岳阳政协网    点击:

各县市区政协、屈原管理区政协工委,市政协各专委会、研究室:

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政协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2.《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服务办法》和《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市政协委员

二、考核目的

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委员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掌握委员年度履职情况,不断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考核原则、内容及标准

具体见《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四、组织领导

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成立市政协委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孔福建副主席

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

副组长:张群望秘书长、邹岳湘副秘书长

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

成员:各委室主任,办公室秘书科长、政工科长、宣传信息科长、委员联络科长

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委员联络科),主要负责日常联络、情况收集整理、结果通报等工作。

五、考核分工

各单位按以下分工负责委员履职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

1.市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负责所联系界别的除住县(市、区)外的委员的考核。

2.各县(市、区)政协负责住地市政协委员的考核。

3.市政协提案委、文史学习委、研究室,办公室政工科、秘书科、宣传信息科按《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考核信息。

六、考核步骤

工作部署(10月底):下发《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考核工作。

考核实施(11月上、中旬):市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各县市区政协根据考核分工和要求对所联系委员和住地市政协委员进行考核。

考核总结(11月下旬):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集全部委员的考核评价资料(委员履职报告、履职日志、考核评价表)后,对委员履职情况作出总结分析,并在充分听取各委室、县市区政协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提出优秀政协委员推荐人选及其他意见建议。

情况通报(11月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和委员所在单位,以及委员个人。

七、考核要求

1.统一认识。各单位、界别应充分认识做好委员履职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考核工作分工和标准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2.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本着对委员和对本单位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考核工作;要通过不同方式让委员知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并客观、公正地做好考评计分工作。

3.结果运用。严格按《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和履职热情。

附件2: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

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岳阳市委员会政协委员履职管理服务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全体市政协委员。

二、考核评价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线上与线下、约束与激励、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记分考核管理。

三、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考核评价采用计分制,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委员年度基础分100分,常委年度基础分130分。

委员如无特殊原因缺席履职活动,视情况扣分。

(一)基础分项目及分值

1.参加政协会议

①全体会议(30分)。委员按要求参加全体会议,计30分;在接到会议通知或参加会议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需要提前离会,按规定向市政协办公室(大会秘书处)书面请假并获得批准的不扣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扣2分;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会议的计0分。

②常委会议(30分)。常委在接到会议通知或参加会议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需要提前离会,按规定向市政协办公室书面请假并获得批准的不扣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扣2分;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会议的计0分。

全会中的常委会合并在全会中考核;因工作需要增加的常委会议,按每次会议10分的基数调整常委基础分值和称职、不称职的分值。

2.专委会、县(市、区)、界别组织的活动(10分)。

委员参加专委会、县(市、区)、界别组织的活动1次计10分;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缺席的计0分。

3.提交提案(10分)

提交一件提案并被立案的,计10分,未立案的计2分;联名提案第一提案人计分,其他人不计分。集体提案被立案的计10分,撰稿人按平均值分配。多件提案未立案,累计不超过5分。

个人提案、联名提案第一提案人、集体提案撰稿人不累加。

4.参与课题调研(10分)

参与市政协委室、县(市、区)政协、党派、团体、界

别组织的课题调研计10分;不是调研组成员,但就调研课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且被采纳计4分。

5.反映社情民意(6分)

独立报送一条社情民意并被市政协采用的,计6分;2人合作报送的,分值平均分配;3人以上合作报送的,第一第二报送人平均分配分值,其他人不计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但未被采纳的,每条计1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个人信息与联名信息主报送人计分不累加。

6.“三个一”扶贫行动(6分)

结对1户贫困户并开展帮扶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计6分。

7.委员履职践责“十个一”活动(8分)

除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三个一”扶贫行动、“四联”工作、界别活动、课题调研不重复计分外,其余“完成一次短期培训(包括参加县(市、区)政协、党派、工商联、界别等组织的培训)”、“提出一条有用建议”、“服务一件民生实事(有记录)”、“深读一本推荐书目(有读书笔记)”,每项计2分。

8.“四联”工作(5分)

按要求完成“四联”工作且有活动记录,计5分。

9.年度个人述职(10分)

按时提交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认真记录履职日志、参加一次履职报告会,计10分;每缺一项扣4分。

10.安装使用政协云APP(5分)

按照委员安装使用手机APP年度活跃度排名计分。

(二)加分项目及分值

1.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期间,提交并被列为大会口头发言的,每次加10分;列为书面发言的,每次加5分;代表集体发言的不加分。

2.委员参加专委会、县(市、区)、界别组织的活动超过1次的,每参加1次加1分。

3.个人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或被评为优秀提案的,每件加2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件加3分;提交一件以上提案并被立案的,从第二件起,每件加1分。

4.社情民意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分;被省政协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全国政协采用的,每条加10分;报送一条以上社情民意并被采用的,从第二条起,每条加2分。

5.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活动,每次加1分;受市政协委托,县(市、区)政协组织住当地的市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受市政协委派,参加省政协、市委和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协商会,每次加2分;受市政协委派,担任市纪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特约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加2分。

6.在中央、省级、市级主要媒体发表宣传市政协工作稿件或政协理论研究文章的,每篇分别加10分、5分、3分。

7.本职工作突出,受到全国、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

8.结对1户以上贫困户并开展实际帮扶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从第2户开始,每户加1分。

9.在政协云上提交微建议并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每条加1分。

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四、结果运用

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委员履职考核,累计分上不封顶。委员累计分低于60分、常委累计分低于78分的为不称职等次,委员高于60分(含60分)、常委高于78分(含78分)以上的为称职等次。

委员履职考核结果将作以下运用:

(一)向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报告。

   (二)通报全体委员。

   (三)向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所在界别和工作单位通报。

(四)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通报。

(五)作为届中表彰优秀委员的重要参考。

(六)作为市政协换届时推荐提名继续担任下一届委员的重要依据。

(七)对年度履职考核不称职的委员,由主席会议指派有关人员作提醒谈话;对连续两个年度履职考核不称职的委员,按照有关程序,提请辞免委员资格。

五、服务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统筹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各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考核具体实施及提供相关项目计分数据。

1.办公室委员联络科负责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情况的综合、提出考核成果的运用意见建议,并负责本方案的解释;

2.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提供委员参加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类会议、活动的考勤情况;

3.办公室政工科负责提供委员参加政协全会的考勤情况。

4.办公室宣传信息科负责提供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委员政协云活跃度;新闻稿件等;同时负责委员综合考评情况的网上发布;

5.提案委负责向各考核实施单位提供委员提交提案的具体情况;

6.文史学习委员会负责向各考核实施单位提供委员大会发言、参与学习活动的情况;

7.研究室负责向各考核实施单位提供委员撰写理论文章的情况;

8.各县(市、区)政协主要提供住地市政协委员参与住地政协组织的相关活动的情况;

9.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提供委员参加界别组织的与考核内容有关的活动情况。
    六、履职信息查询

委员可通过政协云或岳阳市政协门户网站登录委员履职系统查询本人履职信息。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委员工作联络机构反映,也可在政协云和岳阳市政协门户网站委员互动平台留言。有关部门 (机构)将积极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及时回复委员本人。

附件:岳阳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表

岳阳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表

(  年度)

姓名


性别


民族


常委/委员


党派


界别


所属专委会


所属县(市、区)


全会讨论组


单位及职务


一、基础分

考核项目

具体量化指标

记分标准

数量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一、

出席会议

(委员30分,常委60分)

全体

会议

(30分)

大会

(20分)

出席大会(含获批准假)

均值/次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分/次




缺席大会

-均值/次




小组讨论

(10分)

参加小组讨论(含获批准假)

均值/次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分/次




缺席小组讨论

-均值/次




常委

会议

(30分)

大会

出席大会(含获批准假)

均值/次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分/次




缺席大会

-均值/次




全会中的常委会并于全会考核,均值=总分值÷大会(小组讨论)次数

二、专委会、界别、县(市、区)组织的活动(10分)

参加专委会、县(市、区)、界别组织的活动

+10分/次




获批准假

+10分/次




缺席专委会、县(市、区)、界别组织的活动

0分




三、提交提案(10分)(个人提案与联名提案第一提案人不累加,多件提案未立案累计分不超过5分)

个人提案

提交一件提案并被立案的

+10分




提交一件提案未被立案的

+2分/件(不超过5分)




联名提案

第一提案人计分

+10分/件




集体提案

撰稿人

+10分/件平均分配




考核项目

具体量化指标

记分标准

数量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四、参与课题

调研(10分)

课题组成员参与调研

+10分




非课题组成员但提出合理化建议

+4分




五、反映

社情民意

(6分)

个人信息

提交一条信息并被采纳的

+6分/条




联名信息

2人联名信息并被采纳的

+3分/条.人




3人以上联名信息

+6分/件.第一第二信息人平均分配




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但未采纳

+1分/条(不超过3分)




个人信息与联名信息主报送人计分不累加

六、“三个一”扶贫行动(6分)

结对1户贫困户并开展帮扶行动

+6分




七、参加履职践责“十个一”活动(8分)

“完成一次短期培训”、“提出一条有用建议”、“服务一件民生实事”、“深读一本推荐书目”

+2分/项




八、“四联”工作(5分)

按要求完成工作

+5分




九、年度

个人述职

(10分)

提交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履职日志、参加

一次履职报告会

+10分




十、安装政协云手机APP(5分)

APP年度活跃度前25%/前25%—50%

/前50%-75%/75%以后

+5分/+4分/+3分/

+2分




基础分小计



二、加分

项目

具体量化指标

记分标准

数量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1

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期间,提交并被列为大会口头发言的+10分/次;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期间,提交并被列为大会书面发言的+5分/次





项目

具体量化指标

记分标准

数量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2

参加专委会、县(市、区)、界别组织的活动1次以上,从第二次起,每次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10分)





3

个人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或被评为优秀提案+2分/件;个人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3分/件;个人提交一件以上提案并被立案,从第二件起,每件加1分





4

社情民意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3分/条;社情民意被省政协、全国政协采用的分别+5分、+10分/条;报送一条以上社情民意并被采用的,从第二条起,每条加2分





5

参加市政协组织(或受市政协委托,县(市、区)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活动+1分/次;受市政协委派、参加省政协、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座谈会、协商会等+2分/次;受市政协委派、担任特约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2分





6

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宣传市政协工作稿件或政协理论文章的+10分/篇;在省级主要媒体发表宣传市政协工作稿件或政协理论文章的+5分/篇;在市级主要媒体发表宣传市政协工作稿件或政协理论文章的+3分/篇





7

本职工作出色,受到国家级、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10分、+5分、+3分/次





8

结对1户以上贫困户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从第2户开始每户加1分/户





9

在政协云上提交微建议并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1分/条





加分小计



总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