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品质政协 > 讲话报告

徐新楚在“科学推进金融扶贫、助推脱贫攻坚行动”专题协商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08-29 00:00    来源: 岳阳政协网    点击:

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陆平副主席作了选题和调研说明,让大家对本次调研协商有了一个详尽的了解和总体的把握;4位政协委员从财政资金支持、金融扶贫方式、扶贫产业项目、优化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协商建言,2位特邀代表作为扶贫主管部门和银行主管单位,提出了很多有思想、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展现了委员的民生情怀和深入作风;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与委员们作了真诚、负责的回应交流。特别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胡小闽同志站在全市的高度、专业的角度,对抓好全市金融扶贫工作作了很有指导意义的讲话。市政协课题组要认真消化、吸收大家今天的讲话和发言内容,进一步丰富完善调研报告,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地。下面,在今天会议的基础上,我再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探讨。

、深化认识,把金融扶贫看得更重。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金融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和关键支撑,党中央、国务院将其作为政策“组合拳”的“重头戏”来安排部署,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在我市脱贫攻坚中的撬动、引领和支撑作用。金融扶贫是“造血式扶贫”,金融扶贫的优势在于资金量大、来源渠道广,可持续和循环使用,金融部门参与资金使用和监管更有效,能更好地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金融扶贫和财政扶贫最大的区别在于输血和造血,特别是在产业扶持上可以更好地与扶贫经济组织相结合,促进扶贫产业的发展,引入注重市场规律的金融贷款机制,做到扶贫不扶懒,扶干不扶看,扶志不扶靠。金融扶贫是“自主式扶贫”,金融扶贫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外,还可以将地方政府、市场、贫困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培养贫困户“借钱发展生产,脱贫后还钱”的市场经济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变了部分贫困户的“国家让我脱贫,国家就要给我资金”的模糊认识,将过去“你要我脱贫”变成“我要脱贫”。金融扶贫是“创新式扶贫”,金融扶贫可以破解农村改革的资金难题和“三权”抵押质押难题,特别是可以重点破解土地使用权质押难题,改进农村经营管理机制,推动新的农村生产经营机制的形成,是金融注入扶贫的一种创新。近年来,我市以金融精准扶贫为突破口,抓紧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着力创新金融扶贫产品,改进金融扶贫提供方式,进一步拓展了金融扶贫支持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金融扶贫协作机制初步构建、小额担保信贷模式成效明显、金融扶贫结构布局逐渐成型。但也还存在贫困农户内生动力不足、金融机构主观认识不足、金融配套和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这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精准发力、合力解决。

二、靶向施策,把金融扶贫抓得更实。金融扶贫实施主体是银行金融机构,既要确保政策惠民,也要确保资金安全,这就要求突出“精准评价”和“精准投向”。精准评价上,金融扶贫的扶持对象是贫困户这个特殊群体,金融放贷信用评价也应特殊化,精准到户到人。一是优化指标体系,金融机构要从单纯看抵押,扩展到看抵押、看诚信、看健康、看劳动力、看房、看林、看发展意愿、看产业的“八看”识别办法,科学设定综合评价指标。二是扩大参与主体,探索建立贫困户信用评价“会商”制度,成立信用等级评审小组,将各个阶层纳入到评价小组中,让金融机构、基层政府、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贫困户本人、“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乡贤、老模范、老教师)代表共同参与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权威性。三是改革评价方式,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准贷范围,对贫困户进行星级信用等级评定,逐户建立信用档案,不同等级授予不同信贷额度,推动放贷从“主要看资产”向“主要看信用”转变。精准投向上,要提高金融扶贫的主动性,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高效选定金融支持项目。一要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支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优势产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支持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和其他产业扶贫。突出支持异地搬迁把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摆上突出位置抓实抓好,配套支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职业培训,实现搬迁安置与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有效对接,确保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三要持续支持基础建设发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扶贫脱贫的带动作用,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大力度支持整村推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

三、创新机制,把金融扶贫做得更活。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金融产品和服务产品,注重金融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管,进行探索和创新,形成金融扶贫活力。一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要创新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贫困地区经营主体、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实际,创新基于农村各类产权的金融扶贫专属产品,满足不同对象贷款额度、期限、用途等方面的需求。要放宽金融准入,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贴近市场和贫困群体的小型金融机构,形成大中小型金融机构并存的普惠金融体系。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股权化改革、市场化手段,探索农村“三权”自由交易,为贫困户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二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运用“金融+”思维,将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与扶贫政策、财政资金相结合,探索创新扶贫贷款新模式,推动信贷资金流向农村,流向贫困户。实施“互联网+金融”模式,积极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大力发展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协会、金融扶贫服务站等各种金融扶贫方式,探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同业合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共享对贫困农户的评级授信信息,多渠道、低门槛、零距离精准服务贫困百姓。三要创新金融扶贫服务。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缓解贫困地区支付结算难题,完善扶贫开发服务组织体系、打通农村产业脱贫致富的“最后一公里”。将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平台“三站合一”,打造全方位、综合性、共享式的农村综合服务站,将金融扶贫项目从生产融资端向产品销售端延伸,形成“项目-融资-生产-销售”一条龙的全流程扶贫服务模式。

四、多方联动,把金融扶贫做得更好。金融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需要多方配合,互相支持,才能真正将金融扶贫工作落实好、发展好。一是强化组织引导。政府在金融扶贫过程中要找准定位、不越位,履行好政策设计、力量统筹、信息共享、工作督导职能,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对金融机构具体信贷业务的行政干预,推动银政互动、风险控制。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贫困户充分认识金融扶贫的金融活动性质,特别是要让其认识到扶贫贷款与慈善救助的本质区别。二是强化脱贫主体贫困群众要激发内生动力,从思想上真心脱贫,从行动上真正脱贫,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大自主创业,增强资金使用、项目发展、致富增收和贷款偿还能力。三是强化风险防控。采取“扶贫部门+金融机构+乡村+农户”的风险防控机制,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设立风险补偿金,制定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启用风险补偿金需备案批准。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政府金融办或人民银行要加大对涉农银行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考核,增加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含量分值,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增强涉农银行尽职履责能力。银行自身对辖内支行要将扶贫贷款发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用考核奖惩的指挥棒,提升银行信贷人员发放扶贫贷款的内生动力。五是强化示范带动。要选择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示范基地,并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加大信贷和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实现政策与产业精准对接。要突出解决示范基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解决担保抵押问题,将示范基地打造成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标杆。

各位委员、同志们,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金融扶贫工作需要各方共同推动,市政协也将采取专项视察、社情民意、民主监督等形式,持续关注金融扶贫,为扶贫脱贫工作注入“政协智慧”,汇聚“政协力量”,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