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出台,使岳阳市政协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6月16日,在中共岳阳市委、市政协召开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专题协商会上,市政协主席赖社光如是说。据悉,这是全省市州政协中率先召开的关于“三项职能规定”的专题协商会。
当天的专题协商会,中共岳阳市委书记卿渐伟等市领导出席,与部分市政协常委、市各民主党派一起讨论协商。岳阳市参照省里的做法,由市政协牵头拟定了《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并提请中共岳阳市委转发。
《规定(试行)》分为6章27条,主要以中共湖南省委转发的省政协三项职能规定为蓝本,在5个方面做了适当修改。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重点丰富了4种协商形式的主要方式,并吸取了县市区政协的成功实践及外地政协组织的新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