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协办发〔2014〕15号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关于委派民主监督
小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关于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协第16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
关于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转发<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市政协副主席欧江平牵头,办公室协调,各专委会组织实施,成立6个民主监督小组。各民主监督小组组长由各专委会主任兼任.分管各专委会的副主席指导该小组具体工作。
二、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
采取组织推荐和委员自愿相结合的办法,每组15人以内,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具体办法:
1、
相关专委会协商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界别,从市政协委员中推荐;
2、
在派驻单位已聘的民主监督员中遴选委员;
3、
各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组成方案由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内容和方式
主要职责是监督派驻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民生改善、工作作风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1、具体内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方针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履行社会承诺情况;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2、工作方式:应邀参加派驻单位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对相关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和走访;收集、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出监督报告;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
四、工作原则与要求
1、明确任职时间。各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任职时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政协届满终止,换届后成员需重新确定。
2、确定派驻单位。相关专委会在与自己所联系的部门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确定四个单位为本届民主监督小组的派驻单位,每年重点对其中的一个单位进行民主监督。专委会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不适合或数量不够作为派驻对象,由办公室统筹调节。
3、制订工作方案。各组成员确定后,主动与派驻单位充分沟通对接,了解派驻单位的职能职权职责,取得理解和支持,提出每年的监督计划、重点和具体方案,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分管副主席主持召开各派驻民主监督小组见面会,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4、忠实履行职责。以政协章程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尊重和支持派驻单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干预派驻单位正常司法和行政事务,不以委员个人名义干预个案处理,依法依规开展民主监督,搞好协调配合。年终与派驻单位交流监督意见,向主席会议汇报、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
五、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及派驻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第一组
分管领导:罗陆平
组 长:柳海平
副 组 长:徐总发
成 员:苑 欣 徐重林 周 波 彭岳斌 郝 纯
李 情 谢模满 杨 善 方 舒 徐忠于
涂星星 李昌保 李信华
派驻单位:市农办市金融证券办 市房产局 市规划局
第二组
分管领导:李可波刘晓英
组 长:潘刚强
副 组 长:陈北海
成 员:左 钢 刘 伟 范亚夫 邓冬华 李立平
向 阳 仇国辉 李景周 欧阳拥军 孙建平
童 琦 晏源宏
派驻单位: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工商局
第三组
分管领导:秦吉兵方争奇
组 长:段 春
副 组 长:郭介川
成 员:任浩波 方奎明 罗洪程 李波涌 张 洁
邓 峰 余金汉 曾 斐 郭凌云 钱 潜
派驻单位: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第四组
分管领导:欧江平
组 长:
副 组 长:刘立华
成 员:吴建国 段军如 彭慕侬 郭跃平 盛新湘
李泉源 夏 燕 安丽娣 黄继文 孙 力
派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第五组
分管领导:黎四清李 平
组 长:王志龙
副 组 长:安立萍
成 员:丁湘平 何晓斌 吴 波 李建平 侯练兵
刘 玲 曹景毅 雷志坤 陶新宇 刘丽芳
钟志勇
派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市物价局 岳阳供电公司
第六组
分管领导:黎四清万岳斌
组 长:杨 玲
副 组 长:杨驰军
成 员:徐 煜 王小凤 曹志刚 于炳煌 高泉思
黄建文 汪岳军 喻 雄 叶 斌 危 李
杨运兵
派驻单位:市民宗局市旅游局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政协岳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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