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8月2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四市一区)
政协主席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为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两省四市一区协作联动,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发展,经充分协商,决定建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四市一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如下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组织方式
???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湖北省荆州市和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政协组成;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召集人由成员单位政协主席轮流担任,每年轮换一次;
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期担任联席会议轮值召集人的市区政协委员会;
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政协主席、分管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或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组成,并根据每次联席会议议题,邀请湖南湖北两省政协领导莅会指导、两省四市一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一)围绕国家和两省关于洞庭湖环境治理、保护和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重大政策的制修与落实,结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组织专题研讨,提出建议意见,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二)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尽政协之所能,搭建洞庭湖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开发建设重大项目协调对接平台,为项目申报和建设推进建言献策、汇智聚力;
(三)聚焦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研究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办法,形成建议或提案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协组织提交;
(四)健全规范化工作机制,搭建常态化沟通桥梁,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职能融合的优势,促进四市一区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动生态经济区保护建设和地方政协工作;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筹办程序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轮流主办;
(二)联席会议由当期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需协商研讨的问题和事项,拟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及组织形式,并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予以修改完善,报轮值召集人审定,再由召集人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深入调研涉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保护和建设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达成的共识、形成的决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彼此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
(二)征集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三)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议;
(四)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五)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本工作规则由湖北省荆州市和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政协协商制定、共同遵守。
政协湖南省岳阳市委员会
政协湖北省荆州市委员会
政协湖南省常德市委员会
政协湖南省益阳市委员会
政协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