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议根据国务院和省属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修改完善 《岳阳市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实施办法》,明确界定“医闹”事件和处置原则,让打击“医闹”有法可依。建立信访与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联系制度,确保依法信访;建立职业“医闹”、社会闲散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打击力度。
要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纠纷。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公示委员会人员信息,优化组成人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机构正常运转。要建立医院与医学会、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的长效机制,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社会保障。
要依法规范医疗,融洽医患关系。借医疗改革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规范收费,杜绝过度医疗,切实减轻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