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中之重的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程序正义作为看得见的正义的认识,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对于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执法过错发现、调查、问责机制,严格倒查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严肃查处错案背后的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要具体落实中央提出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